《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1年第1卷目录
主题:国家治理法治研究
个人信息跨境流动中的保护与监管——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视角
郭子訸
数据安全风险对国家安全的挑战及法律应对
周若涵
国际贸易体制下数据跨境流动监管之困境
肖 雄
网络安全视阈下的数据合规:基本理论、问题审视与中国方案
颜新华
网络空间主权的来源、现状以及立法建议
黄民燕 赵嘉炜
国家安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究
王 林
国家政治安全的综合性治理框架及司法治理机制
党东升
基于大数据的国家公共卫生跨部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研究
胡 勇
生物安全立法中的合宪性判断—以个案为中心的考察
郭毅航
人兽共患传染病防控的法律规范探究
王亚萍
浅析反间谍法与刑法的衔接
王恩海
“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对外投资保险之完善
王玉玲
海洋战略视野下中国健全海洋立法、维护权益的必要性研究
王荣亮
浅析中国海外企业贿赂犯罪的刑事法律风险应对策略——以中国房地产企业涉美国Huizar案为切入点
于 洋
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想与中国海洋战略构建
黄一玲
“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法律风险及对策
李怡悦
论“一带一路”对外投资中政治风险的防范路径——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法治建设为突破点
许俊伟
地方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的几个问题
朱应平
政治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化问题研究——以聚焦“四大检察”为视角
牛正浩
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优化路径
赵庆寺
论域外司法管辖权的界限及现实意义
王 伟 张斐涵
“长臂管辖”的缘起、演变及应对
宣 晔
繁简分流改革当下的案件分流机制研究
徐芙蓉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量刑建议研究
张凌霄
我国声音商标注册与保护的法律研究
贺晓栋
作者:郭子訸(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
内容摘要:总体国家安全观擘画了维护国家安全的整体布局,在总体安全观的俯瞰下,个人信息不仅关涉每个公民的具体个人利益及他人利益,而且影响着整个社会和国家的安全。个人信息主动、被动、侵权与非侵权四种形态跨境流动中存在安全风险,个人信息自主论有失偏颇,个人信息保护应从个人控制走向社会控制。在个人信息跨境流动中应当借鉴美国的监管经验,构建个人信息保护与监管并重的法律规制体系。
关键词:个人信息 跨境信息流动保护与监管 总体国家安全
作者:周若涵(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数据霸权主义、网络攻击、数据跨境流动均会对数据主权及安全产生威胁,进而危及国家安全。通过对美国、欧盟、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家加强对个人数据权的保障以及制定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和法律法规以应对数据霸权及网络攻击、通过“数据出口限制”和“数据本地化”的方式对数据出境进行限制以及通过CLOUD法案和GDPR延伸数据跨境管辖权的经验借鉴,提出加强对个人数据的立法保护及大力发展信息科技以应对数据霸权,完善立法及加强事先预防和应急处置以应对网络攻击,完善对数据的出境管控、加强国际交流协作、适当延伸域外管辖权以应对数据跨境流动带来的数据安全威胁等建议。
关键词:数据安全 数据跨境 国家安全 法律治理
作者:颜新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数据合规是指企业及其员工的数据活动需要符合一切规则。网络安全法为企业指明数据合规的方向,数据合规成为一个重要的时代课题。数据与信息、隐私既有联系,也有区别,需要合理界分使用。数据合规的理论基础在于保护个人基本权利,加强个人数据保护,强化数据合规管理对于个人、企业、社会、国家都具有重大意义。当前,数据合规管理领域出现三大挑战:数据违规收集问题、用户数据泄露问题、数据非法使用问题。对此我们需要提出中国方案,即优化顶层设计,完善数据立法;紧追世界数据合规潮流,汲取他国优秀数据合规经验;实现行政监管与公司治理、行业自治相结合,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数据合规管理体系。
关键词:数据合规 数据活动 数据安全 网络安全 中国方案
作者:赵嘉炜(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黄民燕(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内容摘要:国际公域虽不为任何主权国家所有但却维系着全人类安全与繁荣,网络空间已成为第四大公域领域。“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是我国国家安全法首次确立的网络空间主权原则。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志在历次互联网大会上从国家战略层面上提出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共同体,对我国治理并维护国家安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网络空间的内涵既包括网络设施设备,也包括网络数据信息。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时不仅应加强网络设施设备等物理层面的建设,也应加大数据安全的保护。但各国对网络数据定义、跨境传输、管辖等各有不同,导致在网络空间治理、跨境协作等方面多有摩擦。各国除应增加内部立法外,还应完善国际协作,达成国际公约。
关键词:国际公域 网络空间 主权国家 安全国际协作
作者:王林(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讲师,西北政法大学义乌研究院研究员)
内容摘要:我国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处置体现出我国制度、体制的优越性,同时也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考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对国家安全的严重威胁,要保障总体上的国家安全,就必须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思想的指导下,实现国家安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国家安全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包括观念、结构和模式的现代化三个维度,而国家安全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要用吸纳力、整合力和执行力效能进行检验。国家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向国家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化并不是自动生成的,需要把握好中间因素的制约作用。要把国家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观念、结构、模式注入我国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国家安全人民防线、防范抵御国家安全风险能力建设中,在发展中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关键词:国家安全 治理体系 治理能力 现代化
作者:胡勇(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主任科员,工程师,电子证据鉴定人)
内容摘要:面对新冠疫情的迅速蔓延,疫情治理的联防联控必将受到重大考验,寻找重大公共卫生危机下国家跨部门协作的现代化治理能力提升的路径将是完善我国公共卫生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的整体性思维、共享性思维、智能化思维、关联化思维对国家公共卫生危机状态下的联防协同准备机制、联防联控预警机制、联动联治决策机制、互联互通恢复机制的现代化治理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建立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危机相关法律法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旨在研究重大国家公共卫生危机下如何运用大数据推动跨部门治理协作,推进国家法治现代化水平提升,依法实现国家公共卫生危机现代化治理等目前亟须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大数据 跨部门协作 现代化治理能力 公共卫生危机 新冠疫情
作者:郭毅航(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生物安全立法中的管制措施,不可避免地与营业自由、学术自由等基本权利发生冲突。而对管控举措实质合宪性的臧否,离不开比例原则的适用。从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就基因改造生物产地登记、上市许可的判决中,可以窥见比例原则常以一种从宽审查的形态被运用。司法系统避免实质性审查,既有科学评估不确定性的力有不逮,亦有尊重极端重要公共利益的体系考量。在生物安全的合宪性判断中,这样的司法自制存在着理据与逻辑。 而此种弱审查模式亦有掏空基本权利的风险,这是应予警惕和戒备的。
关键词:生物安全 预防原则 实质合宪性 比例原则
作者:王亚萍(温州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针对人兽共患传染病这类重大传染类疾病,我国逐步建立完善分为国家、省、县、乡总共四级的动物疫情监测预报体系。但是整体来说,在防控方面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再加上各种防控设备、治疗设施等设备技术的落后,导致我国人兽共患传染病的防控形势依旧严峻,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过于零散细碎,而且已经不能适应当前人兽共患传染病防控工作所面临的新状况和新问题,制定一部针对人兽共患传染病防控的专项法律以完善防控法律体系十分必要。
关键词:人兽共患传染病 法律体系 疫情防疫
作者:王恩海(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内容摘要:反间谍法与刑法的衔接是国家安全机关处理具体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紧迫问题。对反间谍法匹配行政处罚的行为,理应先考虑行政处罚,再考虑刑事处罚,对没有匹配行政处罚的行为,一旦实施,即应考虑追究刑事责任。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理念下,确定国家安全机关的管辖还需考虑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据此,国家安全机关的管辖应限于如下范围:刑法分则第1章规定的12种犯罪;反间谍法第29—33条规定的相关犯罪行为;与前两类行为有密切关联的其他犯罪行为。对间谍犯罪的胁从犯和有自首、立功情节的间谍犯罪分子,直接适用反间谍法第27条和第28条的规定,无需考虑刑法的规定,而对被诱骗的,不仅不构成犯罪而且亦不予以行政处罚。
关键词:反间谍法 总体国家安全观 其他有刑罚规定的法律
作者:王玉玲(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内容摘要:“一带一路”倡议为我国对外投资带来巨大机遇的同时,我国企业面临的国际投资环境和投资风险也日趋复杂,特别是投资过程中遇到的政治风险,一旦发生可能直接导致国内企业的重大损失。然而目前我国对外投资保险制度仍不完善,在立法层面、业务专营、机构开放及产品服务四个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面对“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新挑战和新需求,通过梳理国内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以其发展特点和发展经验为参考,我国对外投资保险制度应当坚持整体化发展思路,加强其在国内视角中的研究,在加快立法的同时,建立境外风险预警机制;增设其他承保机构并细化对外投资保险的业务管理;明确允许商业承保机构进入的具体路径;创新应对环境政治及政策变动风险的保险产品,从而改进和完善我国对外投资保险制度,更好的应对“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对外投资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关键词:“一带一路” 国内保险 对外投资保险作者:王荣亮(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
内容摘要: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快边疆发展,确保边疆巩固、边境安全。 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当前,为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党和国家应引导全社会增强海权意识,积极界定新时期国家核心利益,在实施海洋强国战略下健全海洋立法、运用国家力量去维护海洋权益,认真处理好来自海洋方面的各种不利因素,通过自身和平发展更好地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长远发展。本文通过在实施海洋战略背景下介绍中国海权意识的历史演变,剖析了近代中国在经略海洋方面落后的原因,指出国家通过健全海洋立法、引导全民树立海洋意识,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关键词:海洋 战略 健全 立法维护 权益
作者:于洋(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内容摘要:以降低中国海外企业贿赂犯罪的刑事法律风险为主要研究目的, 通过个案分析法,以中国房地产企业涉美国Huizar案作为切入点和主要研究内容,对降低中国海外企业在贿赂犯罪方面的法律风险提供一定建议。
关键词:涉外企业 贿赂犯罪 刑事法律风险
作者:黄一玲(华东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内容摘要:国际秩序演变与海洋秩序变迁具有紧密的联系,海洋秩序是国际秩序在海洋领域中的映射,国际秩序变迁的历史亦是海洋强国兴衰及其在国际政治中的地位、角色变迁的历史。国际秩序正处在演变之中,中国作为维护和平的重要力量,提出了构建公正、合理的国际新海洋秩序的主张。全球化时代中国必须走向海洋,中国的海洋战略应当置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目标之下去构建和思考。
关键词:海洋战略 “人类命运共同体” 国际秩序
作者:李怡悦(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随着“一带一路”的逐步深化,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也日益增多,但是投资火热的同时,很多法律风险也随之显现出来,企业很可能面临对东道国法律不了解导致的法律风险、由政治因素导致的法律风险、环境因素引起的法律风险以及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差异导致的法律风险等。面对诸多法律风险,企业可以通过学习和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严格遵守相关国家法律,加强环保意识,承担企业责任,合理利用贸易规则,重视争端解决机制,善于利用保险转移投资风险等方式来避免海外投资法律风险造成的损失,提高滋生风险防范意识。
关键词:一带一路 法律风险 对外投资 风险规避
作者:许俊伟(安徽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5年来,“一带一路”倡议正成为新时代中国向国际社会提供的最受欢迎的公共物品,它深化了我国同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合作,从多方面对人民币国际化产生了重要影响。不过,因响应“一带一路”倡议的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基础较为薄弱、政策环境不够稳定、政治局势依然动荡的特征使得在沿线投资的政治风险较高。所以,这必然就要求我国企业充分利用人民币国际化在提升全球事务话语权、获取全球资源定价权以及减轻对美元依附等方面的优势,有效应对政治风险。基于此,我国应努力塑造人民币的良好法治信用、加强与沿线国家经济关系的制度化构建、健全人民币离岸市场监管体系、建立人民币循环流动机制,逐步深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法治建设。
关键词:政治风险 人民币国际化 “一带一路”
作者:朱应平(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内容摘要:地方通过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进行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立法,是贯彻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需要,也是实践中维护多种国家安全的需要。地方开展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的事项可以分为传统国家安全方面和非传统国家安全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实施事项。目前地方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模式主要是制定单行性的法规或者规章,以及在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中增加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内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可以有机地结合起来运用。地方开展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的内容取决于上位法的事项范围和立法框架,但总体看,地方立法主要限于涉及相关行政机关职权职责、相对人和社会组织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的设置。
关键词:国家安全 地方立法事项范围 立法模式内容
作者:牛正浩(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与前提,检察机关作为我国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在新时期将工作重心聚焦于“四大检察”主责主业,依法行使检察权,监督和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守卫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通过法治化途径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防范和化解政治安全领域的重大风险。
关键词:政治安全 总体国家安全观 防范化解 重大风险 社会矛盾 四大检察
作者:赵庆寺(华东政法大学国家安全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内容摘要:良法善治是国家安全法治的根本要求,这要求在法治运行的各个环节彰显法治的理念和精神,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虽然我国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基本形成,但还不能满足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实践需求。继续优化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结构与功能,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突破:一要持续构建并完善系统完备的国家安全法律规范体系,确保规范体系能够相互衔接和紧密配合;二要加强国家安全法律规范体系的衔接协调,发挥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整体效能;三要不断强化集中统一的国家安全组织体系,推动国家安全实施体系的整体联动;四要进一步强化国家安全制度体系的规范运行,为保障国家安全提供行动准则和实现机制;五要加快国家安全教育体系的协同共进,把国家安全法治理念充分融入教育的全过程。
关键词:国家安全 全面依法治国 国家安全法治 法治体系 良法善治
作者:王伟(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张斐涵(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本科生)
内容摘要:管辖权作为国际法、国内法基础性、前提性的法律概念长期以来被西方学者从不同角度予以阐述,然而在全面阐述管辖权法律概念并揭示其本质属性方面,西方学者或鲜有论述或论述片面。我国当代国际法学者较西方学者更为系统地阐述了管辖权的法律概念。笔者在总结前贤的基础上提出了管辖权的法律概念、本质属性及其一般界限。作为管辖权的重要分支,域外司法管辖权当然有其明确的界限。域外司法管辖权的界限是“实际联系原则”。在公法领域,“实际联系原则”具体表现为不能超越“属地管辖原则”“属人管辖原则”“保护管辖原则”和“普遍管辖原则”;在私法领域,“实际联系原则”需同时满足实体和程序两方面的任一要素。明确、具体的“实际联系原则”作为域外司法管辖权的界限对推动遏制过度管辖、违法管辖的理论和理念,对推动构建适度管辖国际条约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引,对反对过度管 辖、违法管辖并指出其违法之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管辖权 域外司法管辖 实际联系原则 属地管辖原则 属人管辖原则
作者:宣晔(上海市法学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国家安全法律研究会原秘书长、副研究员)
内容摘要:美国法律总体上主张严格的域内管辖,通常情况下美国司法机关坚持“反对域外适用推定”原则。但是,根据美国法律的理论和实践,存在着三种域外适用的例外情况:一是美国法院基于“长臂法规”而在民商事领域行使的跨境司法管辖;二是美国法院基于“焦点事项分析法”而将美国国内法进行域外适用;三是经美国国会立法授权,并由司法和行政部门实施的针对外国政府、组织和个人的司法裁判和行政制裁行为。为便于阐述,本文将仅限于民商事领域的第一种情形定义为“狭义长臂管辖”,而将既涵盖了美国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等不同法律门类,又涵盖了美国立法、司法、执法等不同权力部门的第二和第三种情况定义为“广义长臂管辖”。我国应当厘清美国法律中关于“长臂管辖”的不同情形及其法理渊源,并分类采取应对措施。
关键词:长臂管辖 长臂法规 焦点事项分析法 国内法域外适用
作者:徐芙蓉(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从法院以往案件审理情况来看,繁案和简案的占比较为固定,整体上呈现“二八比例”。这种相对固定的比例为法院审判资源配置指明了方向,即可以用80%的司法资源处理20%的疑难复杂案件,用20%的司法资源处理80%的简单案件。这是从结论往回推导得出的答案。如果从源头对繁案和简案进行区分,则难度较大,需要借助法学理论和审判经验,在明确案件繁简分流诉讼效率、诉讼正义、诉讼比例及诉讼目的等多项原则的基础上,按照案件本身性质以及审理过程要素等,确定繁案和简案的甄别标准,设计出一套缜密务实的繁简分流操作规则。
关键词:繁简分流 二八比例 甄别标准 简案简审
作者:张凌霄(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在我国法制体系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的量刑建议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量刑建议的是否妥当关系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效推行。量刑建议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其仍暴露出了缺乏统一的指导规范、控审双方矛盾突出、缺乏救济机制等问题,应从检察机关内部的完善,侦查、检察、审判机关之间的配合及救济保障机制三方面进行完善。
关键词:认罪认罚 从宽量刑建议 检察机关 审判机关
作者:贺晓栋(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声音商标在各国已经于20世纪普及,在我国于2013年的商标法修正中进入司法实践领域。声音商标与传统商标最大不同在于其无形性需要借助其他媒体或者载体来被大众感知,不可见的特质也让其要与所代表的商品或者服务产生密切的关联并使消费者能轻易区分来源具有不同于传统商标的评判体系。目前在注册阶段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其显著性如何来认定,根据常用的固有鲜明特征认定还是结合通过使用获得了第二含义得到显著性, 虽然在实施条例与审查标准中有所提及,但是对于具体的适用范围条件不够明确详细。将域外的经验与我国实务、学术界的态度标准对比,并对声音商标的种类、内容与申请程序提出改善意见会更合理客观。
关键词:声音商标 固有显著性 第二含义认定标准 排除性规定往期精彩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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